日前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印发《“十四五”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》,提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,落实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》,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,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。
2021年4月底,国家出台了乡村振兴促进法,其中第34条规定,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,绿化美化乡村环境,建设美丽乡村。
2022年5月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》,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,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。
本次新出台的《方案》由总体要求、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,共16条内容,其中规定了9项主要任务。《方案》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内容?索尔园林集团小编带您一起解读!
保护优先,突出特色。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,全面保护乡村山水田园、林草植被,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。注重乡土味道,保留乡村风貌,留住田园乡愁。因地制宜,分类指导。树立系统观念,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。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,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。顺应村庄发展规律,根据村庄分类,合理确定村庄绿化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。科学绿化,量力而行。坚持科学、生态、节俭绿化理念,因地制宜、适地适绿,数量和质量并重。根据地理位置、自然禀赋和发展基础,稳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,务求实效。政府引导,多方参与。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在组织发动、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,广泛动员村民积极参与,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绿化美化。在《方案》的总体要求部分,提出了行动目标,但为不同地区设置了不完全一样的目标。
到2025年,全国平均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%,乡村“四旁”植树15亿株以上,全面巩固提升国家森林乡村,绿化一批国有林区、国有林场居住点,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、绿美乡村,乡村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保护,乡村绿化水平明显提高,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。东部地区、中西部条件较好的地区,乡村绿化布局科学,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,科学绿化落地见效,村容村貌明显改善,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建立。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,大部分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,绿化质量有效提高,村容村貌持续改善,绿化管护机制基本建立。自然条件较差、经济欠发达的地区,循序渐进推进乡村绿化,基本实现村村有树、村村有绿,村容村貌得到改善。《方案》的主要任务部分,要求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在县、乡(镇)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,优化绿色空间系统布局,编制“多规合一”的实用性村庄规划,明确乡村绿化美化要求,科学划定绿化用地,合理安排年度绿化任务。有条件的县级行政区,可以依据县、乡(镇)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以及国土绿化任务要求,编制乡村绿化美化专项规划,合理确定乡村绿化目标和重点任务,批复后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上。其中明确提出,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,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,及时抢救复壮。到2025年,实现普查范围内乡村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全面挂牌保护。严禁采挖移植天然大树、古树名木和法律法规禁止采挖的其他林木。《方案》的主要任务部分,要求稳步增加乡村绿量,提出鼓励栽植乡土珍贵树种。还要求着力提升绿化质量,包括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绿化,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;推进保障性苗圃建设,加大乡村绿化紧缺的乡土、珍贵树种苗木生产;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;注重历史文化传承,增加长寿命乡土树种比重等。
《方案》的主要任务部分,提出发展绿色惠民产业。包括结合乡村绿化,充分挖掘绿色产业发展潜力;根据区域生态资源禀赋、发展条件、比较优势等,加快产业结构调整,继续推动林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;依托森林草场,发展乡村旅游、文化体验、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;遴选认定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。文章内容节选来源:《“十四五”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》